声明人:潘永军
本人曾违心的在单位签了所谓的“五书”。现在回想起来,十分后悔。现在声明:我所签的“五书”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