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穗鹏
2002年至2003年,由于自己正念不足,曾对他人说过:“现在不炼”这样的话。现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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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