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淑华
任何人替我在“不修炼大法”的保证书上签的字,本人一律不承认,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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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