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秀辉
凡在邪恶、罪恶控制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真、善、忍”特性的行为,一律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