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喜玲、顾敏
以前所写过的“保证书”和签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