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菊莲
过去无论任何人代我写的对大法不敬的一切言论和违反大法的事全部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