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淑云
本人在压力面前理智不清写过、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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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