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云芳
7.20以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保证”,彻底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要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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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