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巧娥
我在洗脑班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