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贵春、孙淑英
我在恶警逼供下写了“保证书”,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