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孔范荣
市、县、镇政府强迫我写的“悔过书”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