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芳、刘学文、牟严杰、赵凤山、赵月有、吴艳香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