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娜、李扬扬
在学校组织诽谤大法时,签过名。现在知道那是错的。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弥补过失,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