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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唐浩洪

    我1997年开始修炼大法,99年10月遭到当地政府、公安局、派出所恶警的非法抄家及严密监控,同时被逼迫写下“不准炼法轮功”的“保证书”。1999年11月派出所到我工作的单位上又逼迫我写下“不去上京访问,不再炼功、不准串连宣传法轮大法”的“三不保证书”,并照相、按手印上网,在全国网上监控。2002年邪党搞“党员登记”再次逼迫我写下“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我心中深深明白,我一次再次的向邪恶保证,这是向邪恶低头。为此我郑重声明,我以前向邪恶所写的三次“保证”全部作废。今后要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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