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国英
在迫害中,在人心的带动下,给大法带来了损失。严正声明:无论在任何环境下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尊,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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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