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有香
1999年向单位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1/16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