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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利雄 我于98年有幸得大法。在讲真象中被邪恶绑架進派出所、看守所和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由于以前学法不深,做出违背大法的违心事,写了“三书”。在家中经过学法和同修交流,认识到以前所做的一切违背了大法,特此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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