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廖颖梅
以前我曾被迫参加过“反对法轮功”的签名活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签名,全部作废。否定旧势力,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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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