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淑花
自99年7.20以后,在邪恶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