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桂霞
在99年7.20邪恶疯狂迫害下,违心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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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