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秋玲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写过“不炼大法”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我决心听师父的话,“奋力精進,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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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