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善义、马景文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尊,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