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吉栾
被迫害中,我所有写过、做过的(其中包括别人给我代写、代说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我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