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银、登峰鹰、吴秀英、朱桂玲、辛兰英
由于学法不深,非法拘留、劳教期间违心的写了“四书”和揭批材料并按了各种手印,现都声明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