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长香
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由于有怕心,说了和写了一些所谓的“保证”。现在声明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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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