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原宝兰
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单位让写“保证”和填表之类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现声明所写的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