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长花
在被迫害中,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师正法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