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卫芳、陆连娣
由于学法不深,在修炼期间遭受过非法拘留,在高压下违心的写了不该写的材料并按了手印,现都声明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