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庆燮
在迫害中我替妻子签过“保证书”,做了对大法不利的事,声明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