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步贞
99年7.20以后,在邪恶旧势力安排下,曾在公安局及单位所写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