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美竹、潘贵敏、李光芹
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