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桂敏
以前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