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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秀娟 由于我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不能坚定的维护大法。在99年7.20发生时,失去了判断力,迷失了方向,在遇到磨难时主意识不强,不能把自己当作真正的大法弟子,在压力面前产生了怕心,而屈从于邪恶。背叛了老师,背叛了大法,写过“保证书、证词”等,间接的配合邪恶,给大法造成了巨大损失,也诋毁了老师的声誉。自知犯下不可饶恕之罪。在同修的帮助下,学习了老师多篇经文和在各地法会讲法,我如梦初醒,师父的慈悲使我悔恨交加,无地自容。我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一切均告无效、作废。今后,我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定的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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