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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京玲 我是98年8月得法的。99年7.20以后,在恶党的迫害下多次写“保证”。被判劳教期间,由于怕心邪悟了,做了很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严正声明:我的一切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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