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阎东泽
2000年10月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时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写了“不修炼的悔过书”。严正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