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腊清
我于1995年得法。修炼后,一身的病都好了。声明:以前我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以及亲人代签的字、说的“不炼功、不学法”等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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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