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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秀丽、朱彦茹、张凤鸣、高淑霞 2005年1月,在单位签了一份合同,其中有“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内容。通过认真学法,我清醒认识到这样的合同绝对不能签。为此,我严正声明:我签的合同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与共产邪灵彻底决裂。只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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