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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代宁勋 我于97年七月底和哥哥同时得法,2000年八月去北京证实法,后被公安局带回,在拘留所中非法关了一个月,受旧势力影响,及家人“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劝说,付出近两万元的罚款和“保证金”取保候审,我妥协写了“悔过保证书”,按了指印,骂了大法与师父,交了大法书,举报同修,严重背离大法,后又抄下了一篇恶毒诽谤大法的评论文,走上黑暗之路。几年的心灵扭曲使我走了一段弯路。现在我郑重声明:过去在不理智、不清醒状态下的所作所为,一律作废。我们要从新开始走上正路,跟随大法与师父,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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