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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桂好

    我因去北京证实大法曾六次被邪恶绑架到派出所、看守所、洗脑班,遭受了酷刑折磨。由于坚决不配合邪恶,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在劳教期间,在高压下接受了洗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对不起师尊和大法,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是非常可耻的。我现在严正声明:在劳教、洗脑班期间,所签“不炼法轮功”的字,以及我所写、所说的对大法、对师尊不利的话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做好我们应该做的三件事,全盘否定旧势力强加给我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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