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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白秀华 本人曾在1999年7月20日后向单位写过有损大法的东西,在洗脑学校别人替写的请假条,特此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2/164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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