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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金亿、董素璜 在1999年10月和2000年10月,由于本人拒写“保证”,连累女儿遭到下岗,以后到北京上访被关進拘留所并罚款3000元,女儿和儿子各代写二次“保证”,我签了名。现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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