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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方爱宇、李丹青

    在99年7.20后由于当时自己刚得法不长时间,对法理不明白,曾经对世人说过不符合大法的话,现在明白了,当时的所作所为是不符合大法的。现声明以前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后一定紧跟师父,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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