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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在田

    99年法轮功被迫害时,我因学法时间短,产生怕心,在邪恶对我進行登记时,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但我内心一直认为大法是好的。现在认识到“真、善、忍”三个字是任何人都应该遵守的心法,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任何时候都不应动摇。特此严正声明,过去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走入大法修炼的行列,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在师父安排的路上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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