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程元荣、于桂荣 从99年7月20日以来,邪恶迫害法轮功,恶警和街道办事处多次到我家要我去派出所,干扰我学法炼功,并且要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说我不会写字,恶警就叫我在他写好的“保证书”上按手印。由于当时怕心重,不理智,违心的在“保证书”上按了手印,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现在严正声明“保证书”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助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