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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苏凤芹 我在98年由于学法不深,犯了大错,把《佛家人物》这本书给烧了,2000年又烧了一次明慧文章,99年7,20以后服从了压迫,写过几次“保证书”,又在2004年给儿子办解教手续时又在“保证书”上写了名,这些都对大法犯罪。声明:以上我所做的,全部作废。以后紧跟师父坚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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