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秀英
我在第一次被绑架到派出所时,由于学法不深,法理认识不清,配合了邪恶,签了字。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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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