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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淑芳 我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99年7月20日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被迫写了一些违背大法的话,回来后很后悔。我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作废。彻底从根本上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和它们的存在,坚定的走师父给我们安排的正法道路,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大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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