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凤英 我曾于2002年7月在街上被非法抓,在非法关押的2年期间,写下了不应该写的“保证书”,真是愧对师父,非常懊悔。我严正声明:我所有以前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大法,走好以后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