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广娟
在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时,我服从了邪恶的高压,被逼迫在邪恶的“决裂书”上签了名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一定按照师尊的正法路走,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彻底与旧势力决裂,正念正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