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宝香
在2001-2002年间我写过一次所谓的“保证书”。声明:我过去自己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